安徽省凤台县渔业管理站站长余平

被捕前的李茂清

李茂清的妻子詹可芹满面愁容

夏茂林家被烧的惨状
■本刊记者宾语
□本刊报道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本刊2007年8月上半月版在《法眼追踪》栏目以《凤台四渔民追问救命钱被追捕》为题,报道了发生在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的咄咄怪事:
该县渔业管理站站长余平在任期间,任用自己的女儿担任渔业站主管会计;渔业站连续多年挪用、扣压、拖欠渔民的低保救命钱;渔业站在申报、发放低保金过程中,应民政部门的要求,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弄虚作假,暗箱操作。
上述问题暴露后,凤台县本应责成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查明事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给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大限度地维护渔民们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然而,本该是县委、县政府刻不容缓整改、解决的问题,由于相关部门之间的推委敷衍,致使渔业站1999年到2001年的低保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至今查而不清,仍然是一笔糊涂账。
2006年4月7日,凤台县民政局公示了《三年低保发放名单》,该名单显示,1999年到2001年,渔业站发放的低保金总额为26.7549万元,这个数字本应与凤台县检察院和审计局公布的数字相一致,但检察院调查发放数字是27.2738万元(给县农委答复是25.3092万元),审计局审计报告发放数字是31.3477万元,同一事实,同一账目,不同的部门公布出来的数据却是十三不靠。渔民们不知道这些数字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他们到底该相信谁的?
县里在给渔民们交出一笔糊涂账的同时,令人难以置信地做出“没有发现渔业管理站任何个人贪污、挪用低保金,单位有临时挪用低保金,但不构成犯罪”的结论,相反,为追问活命钱奔波、申诉的四名渔民代表中,李茂清、夏茂林被凤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金克刚、金克义被刑事拘留,理由是“诬告陷害”。
文章刊出后,人民网、腾讯、博客中国、四川新闻网、法制网、北方网、西北网、华商网、红网、中国城镇网、津报网等上百家网站转载本刊报道或发表评论。许多读者和网友对凤台县的做法提出置疑,认为凤台县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查清低保金的发放问题、办结信访事项,构成程序违法,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对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追究。
南京读者章川留言,低保金是救命钱,是雪中送炭、提供起码温饱的救急款,凤台县渔业站领导昧着良心挪用、截留、扣押渔民低保金,要以挪用特定款物罪严加查处。
网友“一心一意”指出,查处一个小小的渔业站居然几年都查不清楚,还要被侵害的百姓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那些明显包庇、漏洞百出的调查报告如此堂而皇之地在各级机关大小官员面前通行无阻,说明凤台县有关方面已经对百姓利益,对腐败行为麻木、熟视无睹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了。
网友“南方报业同行”认为,当法律不再被敬畏、而是被肆意玩弄时,随后出现的结果必然是灾难性的。相关执法者拥有的执法权,本是用来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如果失去约束,则极易诱发种种恶果。
因此,要有效遏制某些执法者的抓人冲动,有必要增强他们的“违法成本意识”,让他们付出必要的成本,如自由成本(判刑、拘留)、经济成本(罚款、赔偿)、职业成本(撤职、查办)、政治成本(不得晋升、提拔)、情感成本(家人担惊受怕)等……要让这些人明白,老百姓不是随便可以抓的,领导干部乱拍板抓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更多的网友则认为,凤台县抓捕举报人的做法是在滥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信访群众。
淮南市委常委、凤台县委书记牛向阳专门对本刊报道做出批示,凤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龙和该县民政、农委以及渔业站领导,先后两次就低保金发放的有关情况约见本刊记者。
□凤台县纪委已对作假站长立案调查
9月2日和6日,凤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龙,县信访局长李颖、原农委主任(现政协副主席)焦一安、现渔业站站长冯军等,先后两次就渔业站低保金发放的有关情况约见本刊记者,并以凤台县委办公室和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向本刊出具了一份文字说明。
据这份《关于凤台县渔业站低保金发放有关问题的反馈说明》介绍,8月31日,中共淮南市委常委、凤台县委书记牛向阳看到本刊报道后当即做出批示:“民政、财政、审计、监察、检察院、农委、信访等单位抽调人员,进行彻查,并依法处理。”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龙、副县长马士平牵头的“8·31”工作组,及时进行调查。并要求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萍负责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
《说明》指出:经调查,我县在县渔业站1999-2001年低保金的发放上,民政部门确实存在资料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渔业站存在挪用、虚列单位低保配套资金支出,有发放错位、拖欠、克扣现象,且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县渔业站长余平同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没有查处贪污行为,构不成犯罪,所以我们给予余平同志免职处分。
《说明》认为,上述问题的出现是因为当时正处在低保金发放初始和探索阶段,由于管理、申请、申报、监督不规范造成的。2002年6月26日《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颁布后,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全县低保金管理发放监督工作,要求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和审批工作,严格申请、审批、发放程序。低保金按月发放,实行一户一卡制,取消发放中间环节,使低保金发放及时、准确、规范,从此全县没有因低保金发放有问题而引起群众不满的现象。
关于几家单位的调查数字不统一问题,凤台县在《说明》中承认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主要表现在发放低保金的支出上,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既有不同调查组有个时间差的问题,也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扎实的原因。对于本刊报道中所说的“审计报告发放数字是31.3477万元”,《说明》认为其中的2.416万元是民政局另外拨入渔业站特困户补助及救济的支出,根本不是低保金,记者将特困户补助及救济支出当成低保金“实属于理解上的偏差”。
至于“四名群众代表被抓”问题,经调查,县检察院于2007年5月29日接到凤台县公安局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夏茂林、李茂清涉嫌诬告陷害一案的法律文书、卷宗材料,2007年6月1日经县检察院审查认定,夏茂林、李茂清等人主观上意图使他人受到追究,客观上伪造材料、捏造事实,其行为涉嫌诬告陷害罪符合逮捕条件,批准逮捕。
原县渔业站站长余平同志任站长期间,在1999-2001年低保金的发放、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县纪委已对其立案,就文中反映1999-2001年低保金发放及80多张白条收据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若发现余平同志有新的问题,我们决不姑息,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